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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须知
发布时间:2014-05-31浏览: 字体大小[ ]

 注册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做为商标变更。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BR><BR>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变更的,由代理机构制作;<BR><BR>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备 注: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一定要办理法定的变更手续,否则,商标局有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消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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