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大众创业,扶持优秀创新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财企[2013]658号)和《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企[2011]720号)文件精神,2015年市经信委拟对2012年度和2013年度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第三年、第二年连续扶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已获得首次连续扶持的2012年度20个优秀创业项目。
(二)2013年度100个优秀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长较快。
(三)2013年以来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三、申报资料
(一)填报《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连续扶持申报表》、《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连续扶持汇总表》(见附表1、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章程复印件;
(三)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近年来企业经营发展情况文字材料;
(六)申报贷款贴息的,需有银行贷款相关证明资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以及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发票复印件);
(七)市优秀创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需附开支明细);
(八)企业对申报项目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请申报企业于7月20日(周一)前登录“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61.183.175.36/CubeWHCFS/),点击网页下方“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批平台”选择相应资金类别进行网上申报;也可登录市经信委门户网(http://www.whec.gov.cn/),点击“市经信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批平台”选择相应资金类别进行网上申报。
(二)报送纸质资料:请各申报企业于7月22日(周三)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5314584@qq.com。
联系人:黄伟良
联系电话:67880073
附表:1、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连续扶持申报表
2、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连续扶持汇总表
3、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连续扶持考评标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2015年7月14日